今日,針對“拒不整改將被下架APP”一事,滴滴出行回應稱,正積極與主管部門溝通,持續推進網約車合規工作。
昨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對“滴滴”“美團”“享道”“首汽”等互聯網出行平臺進行了上戶執法檢查,聯合檢查組發現滴滴出行平臺為不具備營運資格的駕駛員或者車輛提供召車信息服務,現場向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共罰款 20 萬元。
據悉,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 7 月累計對滴滴、美團等 14 個平臺共計檢查 21 次,對平臺未完成清退平臺內不合規車輛、未全量數據推送等違法行為開出罰單 114 張。其中,滴滴出行被罰 550 萬元,美團出行被罰 147 萬元。
據 2018 年 5 月 30 日,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后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顯示,針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且拒不改正的”或者“已經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且拒不改正的”,省級主管部門可聯合通信等部門對在本省注冊的平臺依法作出“暫停發布或下架APP”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