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乘客遺失物品在網約車司機車上,司機歸還是否該索取車費的情況一直備受爭議。為進一步優化滴滴網約車平臺協助乘客尋找遺失物品的流程與機制,滴滴出行今天公示了滴滴《網約車物品遺失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網友征求意見與建議。
據介紹, 2016 年滴滴客服收到的“找東西”需求開始激增。同年 12 月滴滴客服成立物品遺失專組,專門協助乘客尋找遺失物品。近 3 年來,物品遺失專組應用“虛擬號”、“三方通話”等技術與方法,持續優化尋找流程與機制,將乘客遺失在滴滴網約車上的物品的平臺平均找回率提升了近三成,從38%提升至68%左右。
滴滴稱,針對平臺遇到的“找東西難”,意見稿從平臺客服協助流程、遺失物品價值分類,及乘客、司機的權利與義務,對遺失在滴滴網約車上的物品處理做了相應規定,這也是國內網約車行業首個針對遺失物品的管理辦法。
在平臺客服協助流程方面,滴滴客服在確認失主身份后可以提供協助尋找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發起司、乘三方通話、提供聯系司機的虛擬號碼、幫助失主聯系乘坐過服務車輛的1- 2 名乘客等。在物品價值分類方面,遺失物品價值大于等于 2000 元的為貴重物品。如遺失的為貴重物品,乘客應及時報警,警方立案后平臺會配合警方調查。
因乘客自身疏忽導致物品遺失的,應盡量自行領取物品,如無法自行領取,可與見到物品的司機協商送還方式、時間,送還物品的合理費用,如保管費、乘客承諾的獎勵,運輸費等。司機歸還物品時,乘客應給與合理費用。
此外,司機發現乘客遺失物品后,應第一時間用虛擬號聯系乘客,積極協助乘客領取遺失物品。無法聯系上乘客的,司機因第一時間聯系滴滴平臺報備,并妥善保管乘客遺失物品。
滴滴稱,本次公示將持續 7 天,公示期間,乘客、司機和公眾可通過滴滴乘客端、司機端、官方微博、微信對征求意見稿給予意見與建議。公示結束后,兩周內,滴滴將會結合各方給予的意見與建議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