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對象
常對象必須在定義對象時就指定對象為常對象。
常對象中的數據成員為常變量且必須要有初始值,如
Time const t1(12,34,36); //定義t1為常對象
這樣的話,在所有的場合中,對象t1中的所有數據成員的值都不能被修改。凡希望保證數據成員不被改變的對象,可以聲明為常對象。
定義常對象的一般形式為
類名 const 對象名(實參列表);
也可以把const寫在最左面
const 類名 對象名(實參列表);
二者等價
如果一個對象被聲明為常對象,則不能調用該對象的非const型的成員函數(除了由系統自動調用的隱式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
否則就會報錯
這樣做是為了方式非const型的成員函數修改常對象中的數據成員的值,因為const型的成員函數是不可以修改對象中的數據成員的值的(這個后面還會說到)。
那么,怎樣才能引用常變量中的數據成員呢?很簡單,我們只需要將該成員函數聲明稱const型的成員函數(常成員函數)即可。
void Print() const;
常成員函數可以訪問常對象中的數據成員,但仍然不允許修改常對象中數據成員的值。
有時在編程時有要求,一定要修改常對象成員中的某個數據成員的值(例如類中有一個用于計數的變量count,其值應當不能變化),
對該數據成員聲明為mutable,如
mutable int count;//定義一個在常對象中可以被改變的數據成員
把count聲明為可變的數據成員,這樣就可以用聲明為const的成員函數來修改它的值。
=========================一個簡單的示例程序1.1====================================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Student
{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public: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Student(int n,float s):num(n),score(s){}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void change(int n,float s) const{num=n;score=s;}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void display() const{cout<<num<<"\t"<<score<<endl;}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private: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mutable int num;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mutable float score;
} ;
int main()
{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Student const stud(101,78.5);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stud.display();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stud.change(101,80.5);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stud.display();
<span style="white-space:pre"> </span>return 0;
};
我們定義了常對象stud,然后分別調用了兩個常函數display()和change(),但是在change函數中要修改常對象中的num和score的值,所以我們將num和score定義為mutable.
常對象成員
1.常數據成員
其作用和用法與一般常變量相似,用關鍵字const來聲明常數據成員。常數據成員的值是不能改變的。
只能通過構造函數的參數初始化表對常數據成員進行初始化。
在類體中聲明常數據成員
const int num;//聲明hour為常數據成員
在類外定義構造函數
Student::Student(int n,float s):num(n),score(s){} //通過參數初始化表對常數據成員num和score初始化
在類體中聲明了某一個數據成員為常數據成員后,該類所有對象中的該數據成員的值都是不能改變的,但不同對象中該變量成員的值可以是不同的(分別在初始化時指定)。
2.常成員函數
如果將成員函數聲明為常成員函數,則只能引用本類中的數據成員,而不能修改它們。
注意:常對象只能引用常成員函數
常成員函數的定義形式:
void Print() const;//注意const的位置在函數名和括號之后
const是函數類型的一部分,在聲明函數和定義函數都要有const關鍵字,在調用時不必加const。
常成員函數可以const數據成員,也可以引用非const數據成員,但是都不能修改他們;
不是常成員函數的函數可以調用const數據成員,但是不能修改它們,也可以調用非const數據成員,并且可以修改它們。
具體情況,如圖1:
還要注意一下三點:
1.不要誤認為常對象中的成員函數都是常成員函數,常對象只保證其所有數據成員的值不被修改。
2.如果在常對象中的成員函數未加const聲明,則編譯系統會把它當最非const成員函數處理。
3.還要注意,常成員函數不能調用另外一個非cosnt成員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