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中國移動、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分別發布了攜號轉網服務細則,表示已于11月10日起進入攜號轉網試運行階段。其中,包括網號為1349、174等衛星移動業務號碼、網號為170、171、162、165、167等移動通信轉售號碼在內的號碼均不能攜號轉網。
攜號轉網服務范圍
攜號轉網服務,是指在同一本地電話網范圍內,蜂窩移動電話用戶(不含物聯網用戶)變更簽約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
現階段不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號碼包括:
衛星移動業務號碼:網號為1349、174等號碼;
移動通信轉售號碼:網號為170、171、162、165、167等號碼;
物聯網號碼:物聯網專用網號(如146、148、149、140-144、1064號段等)號碼以及其他用于物聯網應用的普通公眾移動通信網號碼;
其他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情況。
攜出申請條件與攜入辦理材料
攜出申請條件
申請攜號轉網攜出服務的號碼,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已在原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稱為“攜出方”)辦理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入網(以下稱為“實名入網”)。其中個人實名入網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公民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現階段單位證件入網的政企客戶應當將號碼過戶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請攜號轉網攜出服務。
處于正常使用狀態(非掛失、停機等);
與攜出方結清已出賬電信費用,如有未出賬的電信費用(例如國際漫游費用等),與攜出方已約定繳費時間和方式;
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已解除在網期限限制;
距離最近一次攜號轉網已滿120日(自然日)。
攜入辦理材料
用戶在運營商辦理攜號轉網攜入服務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在攜出方登記的號碼使用人有效證件(同個人實名入網有效證件)。
有效的攜出授權碼。
申請攜出服務的號碼相對應的移動電話卡。
此外,三大運營商表示,現階段原則上不提供委托他人辦理的攜入服務。
攜出服務
攜出條件查詢服務
用戶通過編輯短消息“CXXZ#姓名#證件號碼”發送至官方客服短消息平臺10086(中國移動)、10010(中國聯通)、10001(中國電信)查詢號碼是否滿足攜轉條件,官方客服短消息平臺及時反饋用戶查詢結果。
滿足條件的,如有攜號轉網后受影響的其他業務,運營商將在反饋查詢結果的同時告知用戶受影響的業務,告知內容真實準確。對于不滿足條件的,將一次性明確告知用戶不滿足條件的原因、攜號轉網后受影響的業務以及咨詢途徑,并通過客服電話等方式為用戶提供實現滿足條件的咨詢。
攜出限制解除服務
不滿足本細則“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已解除在網期限限制”條件及存在攜號轉網受影響業務的,用戶可以申請解除攜出限制。
對于不能通過在線方式解除限制的,運營商在號碼歸屬地的所有自有實體營業廳為用戶提供解除攜出限制服務;對于縣級區域內沒有自有實體營業廳的,將至少確保一家合作營業廳提供解除限制服務。用戶可通過運營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上營業廳或官方客服熱線查詢具體營業廳名單。
對于不滿足本細則“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已解除在網期限限制”的,用戶申請辦理在網期限限制解除服務并滿足解除條件時,運營商將在24小時內允許用戶攜號轉網;對于存在攜號轉網受影響業務的,用戶申請辦理解除攜出限制服務后,運營商將即刻允許用戶攜號轉網。